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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汕头市贯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
行动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卫基妇发〔2002〕48号),推动我市农民健康教育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发展,帮助农民掌握基本卫生知识,形成健康生活观念,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农村经济和社会进步服务,根据《广东省贯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汕头市贯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实施方案》。
一、总目标
“十五”期间,在我市建立起由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行动”工作机制;在农村大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帮助农村居民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我市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进农村健康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促进我市农村卫生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一)组织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各级“行动”领导小组,并把“行动”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卫生规划,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
2、各级“行动” 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将“行动”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行动” 的日常工作。
(二)过程目标
1、各级“行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协调会议。
2、各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下级实施“行动”情况检查督导1-2次。
3、每年“行动”工作,有明确的主题和核心信息,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4、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骨干人员培训工作。农村中小学校的健康教育任课老师、乡村医生、乡村长、妇联主任和村妇女主任等每年要接受健康教育培训。到2005年,培训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
5、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到2005年,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90%。
6、到2005年,90%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为当地农村居民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
7、市、区县、乡镇的传播媒体设有农民健康教育栏目,根据“行动”主题和核心信息内容,定期或不定期播出或刊登相关内容,至少平均每周电视有一节目,广播有一篇稿,报刊有一篇文章。
8、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社区、村委会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经常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每年内容更新不少于四次。
9、各区县控制吸烟工作,有年度计划和总结,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宣传和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每年组织控烟等卫生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一次,创建一批无吸烟学校、医院和单位。
10、有计划地实施对“行动”工作情况督导和效果评价,开展创建农民健康教育示范社区活动。
(三)效果目标
11、每年农民对“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达8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70%。
12、每年中小学生对“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达85%,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75%。
13、到2005年, 农村无烟学校占中小学校比例达到20%以上;15岁以上人口吸烟状况得到较好控制。
14、创建一批卫生村、镇,村容镇貌好,“三化”(绿化、美化、净化)、“三管”(管水、管粪、管垃圾)、“四灭”(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较好。
三、实施步骤
(一)2003年——扩大试点范围阶段
1、建立健全“行动”领导机构,加强“行动”督导工作。各区县应在2003年上半年,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的,卫生、爱卫、农业、宣传、广电、妇联、扶贫办、教育、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行动”领导小组,设置“行动”办公室,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备、场地和经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专(兼)职“行动”联络员,具体参与“行动”工作。各区县“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的检查指导,每年对下级“行动”督导不少于2次。
根据国家、省“行动”办公室有关要求,我市各区县“行动”领导小组,按统一规定更名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东省汕头市××区(县)领导小组”;各区县“行动”办公室更名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东省汕头市××区(县)办公室”。
2、制定方案,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民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各区县要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规划》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促进“行动”工作开展及农村居民健康相关的政策和部门工作规范。为推动工作发展,确定我市澄海区、潮阳区1个镇、南澳县1个镇为市级试点区(镇);各区县还要分别自行确定1个试点镇。各试点地区要在2003年6月底前完成区县、镇、村各级“行动”领导机构的设立工作,并在2003年底前总结并推广试点经验,促进工作开展。
3、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为提高“行动”骨干人员素质,市“行动”办每年要举办一期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学习班,对“行动”骨干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区县应充分发挥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和宣传部门的作用,逐级开展面向基层人员的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发挥他们在农民健康教育中的作用。2003年培训的主要内容:“行动”评价体系及方法、资料档案管理、核心信息的传播技巧及相关健康教育基本理论。
各区县要结合“行动”核心信息和本地情况,编印农民健康教育材料,积极开展知识竞赛、讲座、地方戏、卫生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镇、村的主要公共场所以标语、横幅、标牌等方式向群众展示“行动”主题、核心信息、标识等,每村不少于三处。
4、落实“行动”任务,开展中期考评工作。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行动”任务,促使试点乡镇能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的中期评审。2003年下半年,各区县、乡镇要根据《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地(特别是试点地区)开展查漏补缺等自查自评工作。市“行动”小组将于下半年对各试点地区进行检查,对成绩显著,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地区,向省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县(镇);成绩特别显著,总分达到95分以上,可申报作为国家级示范县(镇),由省“行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复核验收。
(二)2004至2005年——全面推广阶段
1、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行动”领导机构,全面推广。市“行动”小组将确立有代表性的示范点,召开“行动”试点经验交流会,推广经验。各镇(乡)、村均要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学习先行试点地区的经验,采取措施,落实任务,全面开展“行动”活动。
2、加强“行动”骨干队伍建设,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建立一支以各区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为主,各乡镇、村领导、卫生站医生、学校教师等为成员的农民健康教育队伍,深入农村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保证“行动”工作的持续发展。
3、做好接受上级有关“行动”终期考评的工作。各地要按照《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贯彻落实“行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整理充实资料,使我市“行动”工作能顺利通过上级的终期考评。对终期考评成绩较好的集体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彰。
四、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营造“行动”的社会环境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行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目标和措施,统筹安排“行动”所需的经费(市、区县政府每年对“行动”的经费投入不低于卫生事业费的0.5%),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向政府汇报“行动”情况,加强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经费和设备,为“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支持。
“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分管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和日常工作。各级各类卫生人员,特别是乡村卫生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专业人员要对基层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级爱卫会要把“行动”纳入创建卫生镇(村)活动,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改水、改厕等各项农村环境卫生建设,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健康教育与推广农业科技、推行农村合作医疗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工作规划。在面向农民的各种培训工作中,要增加传播卫生知识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组织农民收看“行动”节目。
各级广电部门要继续推动“行动”音像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各级电视台、电台要负责播放有关“行动”公益广告和音像材料,开辟“行动”专栏,使农村居民通过广播电视获得更多卫生知识。要随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实施,逐步扩大卫生知识的传播范围。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利用有线(闭路)电视播放有关卫生节目。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每年围绕“行动”主题及核心信息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加大“行动”的宣传力度。在摒弃封建愚昧,破除迷信,反对“法轮功”等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强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教育部门要把中小学校健康教育纳入部门工作,抓好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按规定开展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学计划、有教案、有课时、有老师。结合学校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创建无吸烟学校等活动。
各级妇联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组织和发动农村广大妇女学习卫生知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乡村的妇女干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卫生人员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各级扶贫机构在扶贫工作中要结合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的疾病与卫生问题,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努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为贫困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二)统一部署,循序渐进,保证农村健康教育可持续发展
市“行动”办公室根据我市农村的主要卫生问题和全国每年的“行动”主题要求,对全市 “行动”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各区县“行动”办公室要结合本地文化、民族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把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要认真抓好试点区、试点镇的建设,探索和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推动和指导面上的工作。发挥各级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卫生、慢病防治、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的专业指导作用,加强对乡村医生、干部的健康教育理论和技能培训。各乡镇要把“行动”纳入乡村(社区)医生、干部的工作职责,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使“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共青团组织、老年人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促进农民积极参与“行动”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农村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查测评,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各区县要依据全国“行动”监测评价方案,开展“行动”工作的期间、中期和终期检查测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为“行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各区县、乡镇“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行动”工作的组织、督导和考评工作,每年要按要求向上级“行动”办公室报送当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和检查测评情况资料。市“行动”办公室将依据本《规划》,实行中期和终末评价,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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